我国电力新能源的从无到有的发展
新能源是指和长期广泛使用、技术上较为成熟的常规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气、水能等)对比而言,以新技术为基础、系统开发利用的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是一种已经开发但尚未大规模使用,或正在研究试验、尚需进一步开发的能源。很多新能源属于可再生能源范畴,近几十年,我国新能源发电从无到有,现在已渐成气候。
新能源发电技术不断创新
我国新能源发电起步比较早,几乎与国外同步,但基本上以自主研发为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进展非常缓慢,逐渐拉大了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的新能源技术的发展迅速,特别是“十五”后期以来,取得了一系列突出成就。一是技术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已开发出一批实用化和商业化的装置,初步具备了设计、建造某些大型的现代化生产企业的能力;兴建了一批国家级试验基地,培养造就了一大批科技人才,独立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大为提高,同时涌现了一批新的开发利用技术,设备性能不断提高原先需要进口的设备如今大多都已国产化如绕线机等,技术水平逐步向国际水平靠拢,但其发展不平衡、技术成熟程度也大相径庭。二是产业建设初现规模。随着能源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也逐步发展,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电价政策为新能源发展护航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价格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促进和鼓励作用。2006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电监会先后颁布《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了对风力、地热、潮汐、太阳能、生物质能(含垃圾)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标准按照促进发展、提高效率、规范管理、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其中,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招标形成的价格确定;生物质发电项目执行分地区标杆电价或招标价格;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分项目制定,并优先上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于常规能源价格的部分,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摊。2007年初,颁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规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配的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这些政策对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起到了织极作用。
新能源发电呈加速发展态势
纵观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历史,可以看出新能源发电在我国呈加速发展的态势,特别是最近几年,新能源装机一直在飙升。
风能利用在我国发展尤其迅速。随着风电的技术进步和应用规模的扩大,风电成本持续下降,经济性与常规能源已十分接近。今年底,我国风电的1000万千瓦,两年后将突破2000万千瓦,中国不久将成为最大的2007年年底,我国风电建设已突破了600万千瓦,居世界第五位,在建的还有420万千瓦。下一步,我国将加快百万千瓦级风电场的建设,同时抓好河西走廊、沿海和内蒙古等大型风电场的建设,打造风电三峡。风能在不久的将来有望成为我国第三大电源。
在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得长足进展。2002~2003年我国实施的“送电到乡”工程安装了光伏电池约为1.9万千瓦,对光伏发电的应用和光伏电池制造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除利用光伏发电为偏远地区供电外,我国已开始建设屋顶并网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光伏电池及组装厂已有10多家,制造能力达10万千瓦以上。
在生物质发电方面,我国在引进国外垃极焚烧发电技术和设备的基础上,经过消化吸收,现已基本具备制造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的能力。除此之外,我国还在继续引进国外设备和技术建设一些垃圾填埋发电示范项目。
地热发电技术分为地热水蒸气发电和低沸点有机工质发电。我国适合发电的地热资源集中西藏和云南地区,现在已经有了几个典型项目。近年来,我国在地热能的热能的热利用发展较快,主要是热水供应及供暖、水源热泵和地源热泵供热、制冷等。地源热泵是未来利用地热能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