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阶梯式电价的几大好处
目前,我国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如果居民电价长期得不到理顺,仍由工业、商业补贴民用,将继续加大企业负担,影响企业竞争力。
一方面,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平均电价,即无论用电量多少,均采用统一价格。这样的价格机制造成的结果就是,用电越多、经济条件越好的居民,享受的补贴越多;而经济条件越差、用电越少的居民,享受的补贴越少,形成了实际上的不公平。通过阶梯式电价,既没有大幅度提高整体电价,又使得占用电力资源越多的人承担更多负担,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阶梯式电价的基础是价格需求弹性理论:商品价格越低,消费需求越高;商品价格越高,消费需求越低。相对而言,低收入阶层的价格需求弹性大,提高电力高消费的价格,可以抑制不合理电力消费,促进人们节约用电。在不区分用电量的平均电价制度下,居民用电平均成本较低,容易造成非理性的过度消费。而实行阶梯式电价后,由于价格杠杆作用,收入较低的人群不得不考虑大用电量的高成本,这样一来就有利于减少用电浪费行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另一方面,利用阶梯式电价,还可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电的基础上,让电价更大程度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这也代表了今后我国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据国家发改委透露,由于煤炭价格上涨,去年8月份国家将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了2分钱,由于当时通胀压力较大,且金融危机已经给经济发展造成冲击,电网企业销售电价没有同步调整,导致购电成本剧增。
虽然阶梯性电价未必提高居民整体电价负担,但只要用电量和价格的递增区间设计合理,仍然可能提高电网企业的盈利水平。因为高收入群体对电价并不敏感,不会因为电价调高而降低消费量;而低收入群一旦获得低价用电的额度,往往会在额度范围内增加消费量。因此,对于电网企业售电量来说,仍有整体提升的空间。
所以阶梯式电价更能适应改革的大方向,得利的将是方方面面的。